原標題:查獲鋰離子電池21170個
7月4日,深圳海關所屬皇崗海關在貨運出口渠道查獲未申報鋰離子電池出口21170個。
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皇崗海關申報出口鋰離子充電電池一批。海關關員在查驗時發(fā)現(xiàn),除已申報出口鋰電池貨物外,該車另有兩種鋰離子電池出口未申報。目前,該鋰離子電池出口案件已移交海關后續(xù)處置部門處理。
深圳海關查獲的未申報電池進出口貨物
皇崗海關查獲出口鋰電池21170個
海關查獲的鋰離子充電電池
海關提醒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第二十四條,進口貨物的收貨人、出口貨物的發(fā)貨人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,交驗進出口許可證件和有關單證。(來源:海關發(fā)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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